标题:
写给Vicky小朋友——入乡随俗之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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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victorvictor
时间:
2014-10-31 14:36
标题:
写给Vicky小朋友——入乡随俗之三
Vicky,前两天看到你的竞选广告,很为你高兴。但是,看到你打华人牌,要和印度人PK,有些担心。今天选举结束了,不管你是否成功当选,我只想借这个话题谈几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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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icky, 从你那朝气蓬勃青春靓丽的照片上可以看出,你还是一个娃娃,但是你能有如此的热情参选,让人高兴。华人一定要积极参与社会活动,参与加国的经济乃至政治。只是你说要“PK掉印度人”,叫人感到有些刺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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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获胜要靠人气,但人气不是靠打种族牌能够获得的,人气是需要真正的政治热情和智慧,需要为大众服务,为民请命的决心和具体的施政纲领。试想,如果奥巴马当年向黑人喊话:“黑人兄弟们都来帮我
PK掉那个白女人希拉里”,他还会成为美国历史上第一位黑人总统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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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明社会里的选举,不是靠种族、肤色、性别、年龄等等,而是靠自己的心和能力去打动每一位手里有选票的人。只是我们华人习惯了以族群、族裔、家族为单位而“群分”,“非我族类其心比异”,我们百年前来到这片陌生的土地上把自己“群分”在唐人街,建立了大大小小的无数个“
xx同乡会”“xx会馆”“xx公所”,但从来没有走进这个社会更不用说进入主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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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主动进入当地社会,就要入乡随俗,用西方的方式来参政议政,而再也不能把希望寄托在华人的小圈子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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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个题外话,刚才看到有朋友在我第二个入乡随俗的帖子后留言说,(西方人)连房产都不让中国人买,他参政的意识从哪里来?如果这话在百年前还有些道理的话(其实当年华人是可以购置房产的,只是大多数华人都把钱带回“唐山”去光宗耀祖了),今天华人移民可以享受和本地人一样的权利,可是如今华人选举时参与投票的人连
10%都不到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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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回来,看到
Vicky的热情,真是叫人眼前一亮,这个社会需要大家共同的努力,不分白人黑人还是黄种人,也不分印度人,华人,法国人,德国人,俄罗斯人,我们都是加拿大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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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icky,如果你当选了,祝贺你,如果你失利了,别灰心,你一定能总结经验再接再厉,你身后的路还很长很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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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FIONASUN
时间:
2014-10-31 21:51
谁操作的?把大家的评论都删除了,留着这个种族歧视的帖子,继续侮辱华人群体?
作者:
haobdc
时间:
2014-10-31 21:52
这是什么情况?以前没有出现过删别人回复的情况啊!
作者:
网络管理员
时间:
2014-10-31 22:23
标题:
大家好
我不知具体的情况,可能是版主认为言语的问题的操作,我们会告诉版主尽量不要删除帖子和帖子的回复,除非楼主自己要求,和辱骂性语言及违发用户手册的语言,建议以劝告,警告,修正为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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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谢大家一直并继续支持我们的论坛,我们也会尽量改正我们的不当之处,避免删贴的动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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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一直致力于一个自由的言论空间建设,我们会继续努力,服务大家。
作者:
FIONASUN
时间:
2014-10-31 22:35
标题:
回复 4# 的帖子
麻烦您查查是谁删除的。如果是本版版主删的就算了,毕竟在人家地盘,就该听人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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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是利益相关的别的版主,比如那个因为骂我骂的不痛快就封我口的版主删的,您还是给改过来为好。
作者:
FIONASUN
时间:
2014-10-31 22:41
标题:
回复 4# 的帖子
博主的原帖似乎也被改动一些,我投诉的那句侮辱全体华人的话,被删掉了。但支持其侮辱华人的论据仍然摆在那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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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是我们华人习惯了以族群、族裔、家族为单位而“群分”,“非我族类其心比异”,我们百年前来到这片陌生的土地上把自己“群分”在唐人街,建立了大大小小的无数个“xx同乡会”“xx会馆”“xx公所”,但从来没有走进这个社会更不用说进入主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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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是大多数华人都把钱带回“唐山”去光宗耀祖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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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些论据本身是为楼主的“华人被歧视是华人自己造成的”的论点服务的,希望管理员顺便处理一下。
作者:
网络管理员
时间:
2014-10-31 22:43
标题:
回复 5# 的帖子
别的版块的版主无法删除这个板块的帖子,那件封号事已经过去了,记得版主也道歉了,希望你也不用每次都还提这事。多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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祝大家感恩节快乐。
作者:
FIONASUN
时间:
2014-10-31 22:47
标题:
回复 7# 的帖子
哦,别的版主没有那个权力就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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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也没有每次都提那件事,今天是那个版主先提的那件事,并且对我进行了满怀偏见的批评,否则我都想不起来了。
作者:
desperadombx
时间:
2014-10-31 23:36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作者:
radishj
时间:
2014-11-1 04:46
帖子都被删掉了?又有人侮辱别人了?显然我是错过了一顿热闹,真太可惜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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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这个节日里,很高兴看到吸血小朋友适时的发表很有血性言论。
顺便说下,如果我说过让你不开心的话,希望你能多包涵,我经常会说错话的,别往心里去啊。
作者:
radishj
时间:
2014-11-1 05:06
我不觉得大家看到种族问题就非要打压,这确实是个很复杂的问题。楼主看着刺眼也没办法,蒙住眼睛解决不了眼前的问题,中国和印度确实是两个很不相融的族群。你对他们不反感很可能是因为你的经历不够。我们不是因为他们长的黑对他们产生的偏见,确实是因为他们总给我们使坏,下绊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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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事我都不知道怎么说好,感觉我是有些racist,但我确实受过印度人的欺负,刚到多伦多的时候,进个印度人的小卖部,问他东西他都不搭理我。他扇了我左脸,你不能指望我把右脸再探过去。谁也不是圣人
作者:
1757ECS
时间:
2014-11-1 05:53
标题:
建议楼主多发帖子活跃论坛气氛,这里你人气最旺啊!
是非曲直,只要是事实就有说服力,来到加拿大看过很多的文章写印度人和中国人是天敌。对印度不了解,据说是因为信仰,他们自己都不对付。不过楼主建议 Vicky同学 要团结一切可以团结的力量的观点是对的。顺便说一句,楼上的两位女士,事情都过去了就别再计较了,“人情留一面,日后好相见。”。
作者:
232793819
时间:
2014-11-1 08:40
标题:
大家早啊!
早睡早起身体好。
作者:
marilyn
时间:
2014-11-1 09:03
好热闹呀,没细看帖子,很明显又要打起来了。你们继续,我围观。等都打完了,坏心情都发泄了,大家继续和和美美做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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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出太阳了,出门晒晒。
作者:
FIONASUN
时间:
2014-11-1 09:26
诸位领导,诸位看官,我不愿回敬那位版主对我的诘责和攻击。希望你们好人做到底,把她的帖子处理一下。免得引起不必要的争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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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谢。
作者:
232793819
时间:
2014-11-1 10:42
标题:
回复 17# 的帖子
是与非看到的都会明白,您们继续吧。
作者:
FIONASUN
时间:
2014-11-1 10:52
标题:
回复 18# 的帖子
你明不明白我并不关心,虽然你一直对我不满,偶有言辞不逊,但因为你不像她那么猖狂,所以对你一直没有理睬。你千万别以为是自己的发言多有力度,好像我无言以对似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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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也不愿与她继续口水了。只是这次是她旧事重提,我才向管理员解释了一下。当然,我耐心不好,如果她继续没完没了,我还会不客气的。到那时如果影响了您的心情,希望见谅。
作者:
232793819
时间:
2014-11-1 11:50
标题:
年长就要有个年长的姿态。
翻片刻。
作者:
232793819
时间:
2014-11-1 12:59
标题:
哈哈,论坛上的这几个脑残粉都报道了。
欢迎畅所欲言。
作者:
FIONASUN
时间:
2014-11-1 20:02
(lol) (lol)
作者:
FIONASUN
时间:
2014-11-1 20:15
标题:
回复 22# 的帖子
你之后的畅所欲言都被畅所欲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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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U, L/ g* W R* C
而且是被敏感词删掉的,都没处说理去。
作者:
ANTIQUEGUY
时间:
2014-11-1 20:48
标题:
楼主烦人
估计楼主以前是个老夫子,习惯了纠正人,挑刺,虽然无坏心,但很烦人。去找点义工作吧。
作者:
ANTIQUEGUY
时间:
2014-11-1 21:36
标题:
大好机会
想入乡随俗加入主流的Victor 们,本月15日市长市议会选举,机会难得,你们可以通过以下方式入俗入流1. 竞选市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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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竞选市议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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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参加各种竟选组织,如反对污水处理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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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做竞选义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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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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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阔天地大有作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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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来以后传授我经验,最好出本书,便于普及推广。争取再过5年,每个人都从行动到思想,从外到里都入俗入流
作者:
FIONASUN
时间:
2014-11-1 22:07
有人劝我让着她年轻不懂事,有人说虽然她捅了你一刀子但后来道歉了你就应该没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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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是诸位看官以及各位领导,我一再退让换来的是她的得寸进尺,我下一步该怎么做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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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应该回应她,还是应该任由她挑衅和辱骂?我真的不知该如何是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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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这个网站我的感觉很奇怪,当这位版主骂我时,没有任何管理人员出面制止。后来她因为骂我骂的不痛快对我实行禁言操作,在我投诉后,才得以恢复权力。这次她旧事重提,极尽挑衅,也是无人喝止,在我回复她之后,我的贴子又被秒删,还被“劝告”不要旧事重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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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论坛的版主享有哪些特权是不是可以提前告诉我们一声?是不是我们不可以与他们平等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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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这里求求论坛管理者,请你们好好劝劝这位版主,不要再纠缠我。并且希望你们能象毫不犹豫的删除我的帖子一样,对她的帖子进行一些修改。一方面她对我的无端挑衅已经令我心情不畅,另一方面也是为了维护论坛的良好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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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然,我也理解管理者的苦衷,如果管理者实在不方便修改她的帖子。明天白天我会非常礼貌的回答她的所有疑惑。以证清白。当然,我根据她的既往表现可以预知她会因此再次歇斯底里。我也不希望看到这样的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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希望管理人员对此事能够有个有效的有益的干预。谢谢。
作者:
网络管理员
时间:
2014-11-1 22:27
标题:
吸血小朋友和FIONASUN
就此打住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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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就是论事,不要再互相攻击,希望互相把骂人的话都删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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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谢谢谢
作者:
232793819
时间:
2014-11-1 22:49
标题:
你们怎么也不去看看'好声音'大赛,听听歌心情愉快了,就不会吵架了。
岁数大的那位女士,瞧你把人家孩子气的,说话都不利索了。我瞅着你这样可有点欺负人了。
作者:
350Z
时间:
2014-11-2 00:55
引用:
原帖由
FIONASUN
于 2014-10-31 21:51 发表
: x) R3 M" Z& ]9 W
谁操作的?把大家的评论都删除了,留着这个种族歧视的帖子,继续侮辱华人群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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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前你们回复的帖子是我删的,实在是看不过去你们在这里热火朝天的你来我往,,,整个帖子楼主本意是好了,是鼓励VICKY的,同时指出他有可能让人误解为种族歧视的言语,有关于“PK掉印度人”言论不当,事实也的确,如果VICKY真的在竞选时说出中国人,印度人这种论调的话,还真会惹大麻烦,不是吗?虽然这是华人论坛,但是楼主的本意也是善意的,虽然引申到其他论点。但是总体来说,我个人理解是善意的提醒和鼓励VICKY。难道不是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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言归正传,别人帖子,反倒成为你们两人的战场,你们的激情是否可以找个其他出口发泄一下啊,论坛斗嘴的地方,是提供一个各抒己见的地方,你可以说你不同意,他可以说我赞同,但你们都有点过了,欢迎你们发表各自的想法,但请不要去指责任何人或者针对任何和你意见不同的,这个世界就因为有了不同,才有这个精彩的世界,可是有了不同,但另一方要逼迫另一方认同自己,那就是不是精彩的世界了,就是一个战争的世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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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句话,论坛不是一个人的,是大家的,是服务于大家的,论坛热闹是好的,但是这般的“热闹”,就不是论坛的该有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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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论坛的版主,维护论坛的正常,删除你们的“私人恩怨贴”,我只是做一个版主应该做的,“私人恩怨”你们应该私下解决,不要总是干劲那么大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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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这里,建议同为版主的 “吸血小朋友”, 既然做为版主,就应该有所为,有所不为,在其位,做其事,虽然没人发工资给你,但是版主是你自己要当的,那就请多克制一下自己的情绪,甚至我建议你可以换一个马甲发表你的意见,公私分明嘛。毕竟版主在这论坛算“官”,“官”与“民”斗,很容易让大家误会。而且你也曾经用你的权利封了别人的号,你道歉了,可是道歉了,你说话还是依然确“血腥”,这个是很不应该的,可是就请不要在做与你版主身份不和的言论了,我们是管理论坛的,不是搅乱论坛的,虽然我们要做我们自己,但还是那句话,公私分明,换个马甲发表,换个马甲去和别人干仗,也请不要用你版主的ID来做不利于论坛发展的言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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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K/ m2 S3 C, T9 r2 k b5 R
所以这个帖子就此为止,我会在24小时后删除本帖所有回帖,请大家见谅,希望你们两个之间江湖恩怨就此了解,了解不了,那我也不会允许你们之间在我管辖板块里面继续你们恩怨,维多利亚那么小,华人也就那么点,低头不见,抬头见,就算给我点面子,当然你们要是不买账,那我也就只能敬业的把你们的互相攻击的帖子删除了,,,到那时,就请你们高抬贵口,不要骂我就好。。
作者:
FIONASUN
时间:
2014-11-2 01:16
我非常给楼上版主面子,也非常愿意买您的账。我对管理员说过“如果是本版版主删的帖子,那就算了,毕竟在人家的地盘就要守人家的规矩”这话,现在也算数。
作者:
FIONASUN
时间:
2014-11-2 01:30
标题:
回复 39# 的帖子
本版版主:您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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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觉得楼主的帖子是善意的,我觉得楼主的帖子是恶意,这是观点问题。包括我认为大家应该共同投诉楼主对全体华人的歧视言语,这也是我的观点,并不具有强制力。你可以不认同,也可以表达不同意见,甚至公开支持楼主都可以。但你把我所有批驳楼主的论点论据全部删除,是不是有些过头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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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帖子里写道:楼主的“华人受歧视是自己行为造成的”这种观点是对全体华人的歧视,等于说:黑人受奴役是黑人自身的素质问题,被强奸者是自身生活作风不检点,这是对受害者的二次伤害。这些话哪些违反了论坛的规矩?为什么要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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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o$ i( j( q2 P+ m" l5 M% A9 Z
我觉得即使您认同楼主的观点,也不能把所有不同观点全部删除,然后再去告诉被您删帖的人“欢迎你们发表各自的想法,但请不要去指责任何人或者针对任何和你意见不同的”。这不是太矛盾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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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是对您工作的建议,并不针对您
作者:
FIONASUN
时间:
2014-11-2 01:41
标题:
回复 39# 的帖子
关于与那位版主的争执问题,我已经向诸位管理者表达了自己的态度。我暂时对她的诘责和辱骂不予回应。但我希望诸位管理者尽快处理掉她针对我的一些发言。那些谩骂攻击摆在那里,你们不去处理,单方面要求我不予回应似乎非常不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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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Q+ N) |& V/ F/ n; c" p
事实上,上一次的事件发生后,虽然我被恢复了发言权力,但我后来的很多发言都被删除,而同时她还在以不同方式对我进行攻击和挑衅。可见,单方面让我闭嘴,并不能真正解决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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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很愿意给管理者一点时间,在此期间,我仍然不会回应她的攻击。但我同时希望管理者们能够稍微公平些,毕竟观众也都在看,别人不说话不代表没有自己的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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拜托了。为了论坛利益,请你们执行好自己的职责。
作者:
FIONASUN
时间:
2014-11-2 01:43
标题:
回复 39# 的帖子
顺便提醒一下,让吸血小朋友换马甲来吵架的建议很高明,但不适合从您的嘴里说出来。而且这毕竟不是解决问题的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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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而已。
作者:
350Z
时间:
2014-11-2 01:59
我删了全部的回帖,可不仅仅只是你的,当然也是因为考虑到楼主的言论当中的确像你所说有不当的,所以我也删除了。你这样可让我为难了,我删了你说我把你的论据删了,不删你又说他的话不合适。诶,,,你是当事者,你看到所有的回帖,但是论坛是给大家看的,你提的对的,涉及到言语不当的地方,我删除了,就是为了大家不要看到,同样的,我也把VICKY的帖子里面 "PK掉印度人“言论删除了,这不就是版主发现问题之后该做的事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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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吸血小朋友换个ID,同时是秉承言论自由的原则,只是公私分开,这样不会让大家误会。但不代表吸血小朋友换个ID就可以随意发表不合适言论。不合适的言论同样会被删除。。。
作者:
FIONASUN
时间:
2014-11-2 02:06
标题:
回复 44# 的帖子
好的,观点不同可以讨论。包括你的做法,我也只是替建议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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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实话,我觉得按照你删我帖子的标准,楼主的帖子是整体不该存在的。如果楼主的帖子只需要改动一下,那我的帖子改改也是可以用的,不必全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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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然,也只是意见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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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竟版主是义工,不是专业技术人员,没有这么严格的操作规程。
作者:
FIONASUN
时间:
2014-11-2 02:09
再说建议她换马甲这事,明显是教她学坏啊。好好的一个耿直孩子,被你教坏了怎么好?
作者:
FIONASUN
时间:
2014-11-2 02:10
版主您看着处理吧。我先撤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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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o+ u8 Y& d: Y2 W r# n
您别太累了。顺便公平些。
作者:
radishj
时间:
2014-11-2 06:58
“PK掉印度人”可不是种族歧视啊。族群间就是有竞争的嘛,回避不了的。光等着被别人欺负也不行。他们就是印度人,我们就是中国人。老美还说中国人这个中国人那个的呢。说印度人抱团,中国人比较散也都是事实嘛。
作者:
232793819
时间:
2014-11-2 08:05
标题:
回复 44# 的帖子
你这个班主很敬业啊,这么晚了还在为这个论坛服务,辛苦了,谢谢你。
# w1 X: f' V2 C8 t6 w$ r
这个删帖的权利还是谨慎使用,建议班主们讨论一下,就像从文学城转载的文章你们也删了,咱们这好像规矩太多了(个人观点)。
作者:
FIONASUN
时间:
2014-11-2 09:08
标题:
回复 50# 的帖子
支持你不换马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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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主删掉的我的帖子,就是我对你问题的回应。我没有回避事实,我给予了回应。也没有骂你,也没有违规,但版主怕你接受不了这个事实,为了保护你的感受,才删掉了我的帖子。不信可以向版主求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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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的核心问题无非是那个骂人帖子,我不理你,你就说我回避现实,欠你一个道歉。我回应你,本版版主又会觉得你承受不了这个打击,事实还是不必公开为好。你让我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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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要在跟我无理取闹了。我已经很容忍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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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U+ q! _* T# t; r. U+ J4 T7 D F- h
如果你一定要知道那帖子的具体情况,可以去问问各位版主和其他关注这个帖子的同学,也许他们会告诉你发生了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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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S9 y& G$ }. P _0 r
当然,如果你觉得还不满意,也可以请求版主不要再删我的帖子,到那时我会把事情跟你讲清楚。再次重申,我不会骂你,但现实很残酷,你要有心理准备。
作者:
FIONASUN
时间:
2014-11-2 13:10
标题:
回复 52# 的帖子
听不明白,我跟你合作什么了?让你这么谢谢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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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说的那件事,我真的已经回复过你了。只是那个帖子被本版版主秒删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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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r5 H9 t2 ~* J" S
我猜测版主删我那个帖子的原因是,那件事解释出来真的对你不利,甚至牵连其他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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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3 z* }2 x' P4 O) s& {+ z
所以,到现在我面对你的无端指责,疯狂叫嚣,始终没有再次回应那件事。你让我有本事再说一次,如果我说出来事情的原委,你再次抓狂,甚至误伤无辜人员,总是不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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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已经向相关管理者,把事情的原委说清楚了,我相信你也会受到相关管理者的善意劝告。你若懂事,就不要再纠缠此事,一方面避免自己丢太大的面子,一方面也避免伤及无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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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若气不过,也请你换一个话题,你我一对一讨论,不至于伤及无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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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然,我更希望本版版主履行职责,尽快删除她这些针对我的帖子和言论。这些话摆在这里,单方面要求我不要回应是很不公平的。
作者:
FIONASUN
时间:
2014-11-2 14:09
你要我道歉,这个真的不行。因为错误在你不在我。你不自知是你的问题,我不再解释是给你面子,也避免伤及无辜。你喜欢一意孤行,我也帮不了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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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否公布事情真相,要看你是否还要继续纠缠。
作者:
DarthRay
时间:
2014-11-2 22:18
多句嘴。。。吸血鬼小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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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戳你一下你就一定要戳回去,不说是不是版主,普通肚量都不够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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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必要每一拳都还回去,况且有的不是拳而是援手,你杀急眼打红眼了就乱章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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俺没事就路过一下随便说说,你们别当真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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