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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中国女留学生购$57000的爱玛仕只申报$710面临遣返 [打印本页]

作者: kevin6096    时间: 2014-3-13 15:10     标题: 中国女留学生购$57000的爱玛仕只申报$710面临遣返

中国的女留学生赵某在维多利亚大学读书,去拉斯维加斯买了5万多的爱玛仕,在进加拿大时只申报了$710被当场查出,被罚款了1万多以后,还被告到法院,有可能签证不能更新,面临遣返。

该女生只有一年就要毕业,所以上诉希望毕业之前不会被遣返,目前还在等消息。这个消息上了24hours的头版头条
http://vancouver.24hrs.ca/2014/03/12...odging-customs 再看看这条新闻下面的跟帖,让人汗颜。
作者: MrGrant    时间: 2014-3-13 15:21

事情一旦出现,这里没有任何回旋余地。。所以,在这里,法律方面的事,一定要小心,并且不要存侥幸心理。

特别是留学生,正在申请移民,或没成为公民,准备申请公民的。
作者: chinadian    时间: 2014-3-13 15:42

没觉得那些跟帖有什么不妥呀,我是说没有骂的很过分吧,做错了事儿,别人骂两句只好认了。 以前有位留学生请老师吃鸽子肉被遣送回去了,只是国人法制观念不强而已,因为国内执法力度不均衡闹得,可以理解
作者: 小果子    时间: 2014-3-13 20:45

我也没觉得有过分的跟帖。国人只是教育小孩不许说谎,可成年人把说谎和欺骗冠名“操作”,如果她成功了,大多数国人会羡慕她。
作者: kevin6096    时间: 2014-3-13 22:19

Kick her out of Canada!  这话说的好听吗?!
作者: kevin6096    时间: 2014-3-13 22:20

引用:
原帖由 小果子 于 2014-3-13 20:45 发表
我也没觉得有过分的跟帖。国人只是教育小孩不许说谎,可成年人把说谎和欺骗冠名“操作”,如果她成功了,大多数国人会羡慕她。
那我只好说她真给中国人又露了一脸
作者: chinadian    时间: 2014-3-14 08:00     标题: 回楼主

我并不是说那些骂人的是正确的或好听的,一方面是说有人试图侵害纳税人的权益,纳税人出来骂几句好像没什么不正常,另一方面看到过很多网站上一碰到类似的事情,那些本地人骂的比这凶多了,动辄就要把所有的移民赶出加拿大,要是真的把所有移民都赶出加拿大,估计加国政府就破产了,拿什么给那些老百姓养老呀。相比之下您连接的网站上斯文多了。
我这么说也是不想大家看到那些西人老百姓的糊涂言论而气到自己,我没有指责您楼主的意思。
有句话说发怒是拿别人的错误来惩罚自己呀
作者: freedom_2008    时间: 2014-3-14 09:16

也可看看电视台最近的一个有关移民讨论节目:

[youtube]Xigy8CxXCxg[/youtube]
作者: 小果子    时间: 2014-3-14 22:09

如果她违法被驱逐出境,这是法律的权利。有些人常常认为GCD是保护有权有钱的人,西方在法律上相对平等,所以移民过来。但为什么碰到具体情况就双重标准。
作者: 350Z    时间: 2014-3-15 00:51

如果真的被移民局拒签了,这个CASE超简单,找个好律师提出申诉,申诉期间是合法的呆在加拿大,本来是学签的,继续该上学上学,上诉到出结果轻轻松松一拖就是一年,那时候就早已经毕业了,就算上诉失败,也毕业了。。。。。
作者: freedom_2008    时间: 2014-3-15 10:24

案子是2011底发的,她当时是大学三年级,人现在应该已经大学毕业了。 2012年底初判定犯罪(并被边境局放入不得入境者名单), 她2013年初已经上诉了一次到BC最高法院,要求从轻处理不留案底(怕影响以后入境工作/移民),其要求在2013年五月得到了BC最高法院批准,但原来初判的检控官比较较真儿,不服马上反诉。上诉法官上周三同意了检控官反诉要求,准备再次重审。

所以她现在不是请律师的问题,也不是大学毕业的问题,而是能否在这儿工作和移民留下了。 另外就是再次重审结果是轻办(即算违法不算犯罪不留案底),事情闹得这么大了,移民局有权力也有可能照样取消她的身份资格。

http://www.bcbay.com/life/int/newsViewer.php?nid=141603&id=220578
作者: absentfriend    时间: 2014-3-15 19:38

怎么说那,我没有一丝同情,这种能拿出6万买包的,还要鱼肉和熊掌兼得。。。
我同意二个字--遣返
作者: lovevictoria    时间: 2014-3-15 20:07

谁年轻没有犯错?谁不想省点税?她只不过倒霉罢了。
作者: 小果子    时间: 2014-3-15 20:53

省税和逃税完全是两个概念,一个是合法避税,一个是违法逃税。
作者: Johnsama    时间: 2014-3-15 21:58

小果子 于 2014-3-15 20:53
省税和逃税完全是两个概念,一个是合法避税,一个是违法逃税。

作者: FIONASUN    时间: 2014-3-28 22:56

引用:
原帖由 absentfriend 于 2014-3-15 19:38 发表
怎么说那,我没有一丝同情,这种能拿出6万买包的,还要鱼肉和熊掌兼得。。。
我同意二个字--遣返
赞成!
作者: sam    时间: 2014-4-4 21:53

"24岁的中国留学生赵晓晨(Xiao Chen Zhao)"  这名字怎么这么熟悉呢...好像是个挺胖的女留学生?这包买的其实很值...一下子出名了
作者: Vanny    时间: 2014-4-7 01:45

君子爱财,取之有道!既然违法了,就要接受惩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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