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有哪些加拿大政府新规定新年开始生效 (zz)
[打印本页]
作者:
gneissee
时间:
2014-1-5 23:23
标题:
有哪些加拿大政府新规定新年开始生效 (zz)
2014年一开始,加拿大政府的一些新规定就已经开始生效。加拿大广播公司记者选了一些主要的例子列在下面。 1. 加拿大政府将严格短期雇用外籍工人的规定,雇主必须明确解释为什么需要雇用外国工人来加拿大工作。联邦政府表示这样做是为了确保工作岗位被首先提供给加拿大人和保护外国工人的权益。
具体来说,将不再批准雇主雇用外国脱衣女郎或性工作者来加拿大短期工作的申请;联邦政府有关部门将有权派遣检察员检察雇用外国工人公司的工作环境和 提供给外国工人的居住环境,这些检查可以有预先通知也可以没有预先通知;雇主要保存与外籍工人有关的文件至少六年,违规者将被禁止雇用外国工人两年;如果 发现雇主有任何违反雇用外籍工人规定的行为将吊销雇主已经获得的雇用外国工人的许可证。
2. 逐渐禁止白炽灯泡,用节能但售价较贵的荧光灯来代替。先从70瓦以上的白炽灯泡开始禁止销售,但在12月31日以前已经生产的白炽灯泡可以继续销售。不过加拿大政府并没有同时推出回收荧光灯灯泡的法规。荧光灯中含有少量的水银。水银被认为有害环境。
3. 新税收规定:加拿大制造业将在今后两年内继续享受购买新机器设备的税收优惠,可以用加快新购买机器设备折旧的方式来减少纳税负担;在今后三年中加拿大雇主和雇员的失业保险税税率将固定在2013年的水平,但由于把保险工资的额度从年薪$47400加元提高到$48600加元,工资较高的加拿大打工者每年要 缴纳的失业保险税额将增加22.56加元,雇主将为此每年多缴纳31.56加元;研发和使用逃税软件的个人和公司企业将被罚款5千到10万加元;此外还会 受到刑事指控,一旦被认定有罪会面临最高一百万加元的罚款和最高刑期为5年的监禁。
4. 2014年将重开加拿大人申请并担保父母和祖父母家庭团聚移民的项目,但限额为5千个申请,以避免接受的申请过多而造成积压。
作者:
monkey
时间:
2014-1-7 00:57
短期雇用外籍工人=具体来说,将不再批准雇主雇用外国脱衣女郎或性工作者来加拿大短期工作?
不包括持有工签的的留学生所做的part-time吧?
欢迎光临 论坛首页 (http://victoriachinese.org/bbs/)
Powered by Discuz! 6.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