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28.神啊!请给我一次特赦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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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balmon
时间:
2008-12-23 07:10
标题:
28.神啊!请给我一次特赦机会。
28.
神啊!请给我一次特赦机会。
1.
笔者是此单张作者,希望引发大家思想个中道理,欢迎提出书面反证论点及讨论以下问题,
笔者使用发放一篇新文章方法来参与讨论及响应所有在论坛内读者的问题。今次仍然是
认真、正经神学学术研究,希望大家都能够免费得到直航天国机票及天国护照,而无须花钱停站于炼狱
。
2.
上回讲到,全世界人因为犯罪缘故,世人心灵都已经死亡。
3.
那么,犯罪的代价是甚么呢?我们每天上班都有工钱,如果老板不发工资给工人,我们是否觉得他不公平呢?你知道吗?我们犯罪也有工资收的,犯罪的代价就是神的公平审判及永远之刑罚
—
地狱的终身囚禁。在人世间,任何人犯罪都应该有公平审判,审判之后也应该有监狱刑罚。人去世后也不例外,但是地狱没有死刑,只有终身监禁,监禁当然非常辛苦。人世间的审判并不是完全公平公正,因为有些有财有势的人,并没有得到应得审判及监禁。但是人去世后,会去到很遥远地方,在那里公平公正公开的审判是包括所有人,没有一位有权势但死不悔改的人可以有例外的。大家可以放心,在那里他们不能钻任何法律空子漏洞,也不要企图收买证人、陪审团或审判官,或试图消灭证据,因为那审判官就是耶稣基督,祂不会卖帐给他们的。这是一个真正公平公正的审判,在人世间是找不到的。当然,并不虽要笔者提醒大家,造物主的存在是一个不言而喻的真理,而耶稣基督的真实存在已经清楚证明了,可参看笔者拙作单张「耶稣基督是神」。
4.
现在,我们是否觉得容许有审判、监狱及地狱存在对我们不公平呢?主耶稣有没有给世人一次机会,特赦我们一切的罪,使我们免去地狱终身囚禁之刑罚呢?当然有。现在,如果你口里宣认耶稣为主,心里信神使他从死里复活,你就必然得救并可以进天国。现在非常清楚,整个救赎过程全部由基督完成,并不虽要人的好行为加以帮助。
(
罗马书
10:9-10)
真的吗?上班做工的人得工资,不算恩典,而是他应得的。但是那信靠宣判罪人为无罪的神的人,神要因着他的信,而不是他的行为,使他得救并可以进天国。
(
罗马书
4:3-5)
5.
我并没有犯过罪又怎样呢?正如古语有云:「圣人都有错。」圣人都有犯错?有犯错又怎算为圣人呢?人世间的道理就是这样自相矛盾!这样的矛盾正好证明世上根本没有真正「圣人」,连一个也没有。如果所谓圣人都有犯错的说话,俗世人中的我们又怎能一生人都没有犯过罪呢?大家可以问一问自己良心,有否犯过罪,大家都心照
—
心中有数。如果有人大言不惭宣称自己从来都没有犯过罪的话,可以问一问自己父母及同住亲人,或以前曾经同住过亲人,他们必定能够数出很多很多你自己不承认的罪出来。对不对?在审判时,是否有罪?是按审判官及法律的准则衡量,并不是按被审者自己道德标准衡量。每一个人得救都是借着信耶稣基督,而不是依靠好行为。因为我们都是罪人,心灵里面已经完全败坏到极点,完全无得修理的罪人,所以没有人能够靠自己做好来得救。如果有人可以靠行善来使自己的心灵重生得救,神
—
耶稣基督就无需要成了肉身来到世间被钉在十字架上为世人而死,拯救罪人。
(
加拉太书
2:15-21)
6.
因为人人都犯了罪。然而,神白白地赐恩典,借着基督耶稣救赎我们,赦免我们一切的罪,使我们得救并可以进天国,在审判的日子宣判我们为无罪。因耶稣基督在十字架上已经替代我们担受一切罪的刑罚,又将祂的义归入我们的帐上。神又将圣洁公义的袍子给我们穿上。
(
罗马书
3:21-31)
7.
此单张命名为「靠行善能够使自己的心灵重生吗?
(
约翰福音
3:1-21)
」版权为作者所有,但大家可以免费转载,也可以免费使用电邮、电话短信、放在讨论区或学校自由讲场论坛,与全世界各地朋友分享,但请不要做出太多垃圾电邮。如果不想再收到此单张,请电邮回复作者。如要翻译此单张作免费分发用途,欢迎与作者联络,以便跟进。
(
参考书目:和合本及现代中文译本圣经
)
作者笔名:巴拿巴
(Balmo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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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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