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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iring----office assistant

回复 12# 的帖子

既然给你提供了加拿大隐私法的全文网址,你连看都没看就继续妄自强辞夺理,很显然你既不懂隐私法也没当过雇主,本人没有时间也没有兴趣跟不懂装懂的人辩论。有本事你就找出一条法律条款来支持你的观点,不要在那里举例七大姑是怎么做的,八大姨是怎么做的,而且举的例子跟你的论点一点都不相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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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22# 的帖子

你有法,我也有法。
http://www.bclaws.ca/EPLibraries/bclaws_new/document/ID/freeside/00_03063_01
法律条文很清楚,不懂自己看。

我也没兴趣跟你辩论。有些道理不需要法律条文来约束。

打个比方,从来只听说公司侵犯个人隐私成了被告,没听说个人侵犯公司隐私当被告的,这个道理,是个明白人就能想明白,跟当不当雇主有什么关系。

不当总统就不能谈政治???谁规定的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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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得太好了,支持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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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什么好吵的哦,还在争,别人提供工作有什么不好,你觉得不安全不投不就好了!这种工作总比餐厅工作好吧?餐厅工作还不是把简历交过去,难道那就安全么?真是受不了了,拜托不要把国内论坛的风气带过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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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23# 的帖子

我不懂,于是看了,没有找到哪一条说雇主招聘须使用公司邮箱,否则涉嫌泄漏隐私,你懂,请你把那条找出来。要就事论事,不要无理取闹,东扯西拉。

另外,感谢所有到这里来捧场的人和给我们递简历的申请人,我们人已找到,谢谢大家。
特别鸣谢beetle 和babycat_123的鼎力支持,鸣谢啊。。。。呵呵,虽然我不知道鸣谢是什么意思,貌似比感谢更有感情一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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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了,继续鸣谢

刚才鸣谢的人里面还少了CIA,wesley,bookdealer,先前点击的回复,无法看第一页,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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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25# 的帖子

我在国内确实不知道姓名、住址和电话都是个人隐私,是在这里的工作场合学会的,这些东西是Confidential,带有这些信息的纸片都会被shredd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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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26# 的帖子

也不想跟你争,反正我们公司带有个人信息的小纸片都要被shredded。人家怕吃官司。你要是不怕,就把别人的信息丢垃圾箱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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