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毕业工签(PGWP)和实习工签(co-op work permit)的问题,希望各位帮忙,谢谢!
我是camosun的一名留学生,今年12月份就可以修完diploma的课程并申请毕业,关于co-op work permit和post graduate work permit有点疑惑,还请了解的各位解答一下,在这先谢谢了。
1. 按政策来说,如果想申请PGWP,毕业后90天内(不论找到工作与否)必须提交。那么根据申请要求,如果我是eligible的,申请成功率是否100%,有哪些情况会导致不成功。
2. 如果申请成功,是否study permit就作废了(即使study permit在申请成功那一刻还没过期)?
3. 拿到PGWP后是不是就凭借这个去找工作,如果想通过CEC成为PR,理论上是否必须要从事NOC规定可移民的类别(NOC tpye 0,NOC type A,NOC type B)里的职位,然后在3年内(也就是PGWP的期限)工作满一年以上才可以申请CEC。
4. 如果我想上camosun明年winter的co-op work term,是否我就不能在12月份申请毕业,也就是说不能申请PGWP?
5. 如果我想上camosun明年winter的co-op work term,是否还需要另一个所谓的co-op work permit?如果不是,那co-op work term的时候是用的什么工签。off-campus work permit吗?
问题比较杂,没什么头绪,主要是很针对camosun的留学生的。
Anyway, any information will be appreciated. Thanks a lo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