萧洒骑车,
如果单车技术了得,是否就能双手离开车把,把手放在头上,潇潇洒洒地骑车呢?美国法庭的裁决简单直接:这是法例不容许的,属于危险驾驶的行为,唯一例外,就是控制根本没有把手的单轮单车,这个发生在上州伊色加 (Ithaca) 的真实案例,相信可以为骑车人士作为一个借鉴。
今年10月9日下午5时半左右,华裔男子陈伟因 (Weiyan Chen音译) 于康乃尔大学 (Cornell University) 校园内骑车,一名校警发现他骑车时双手离开车把,然后再放在脑后,虽然当时路上没有途人或其它车辆,但校警还是把陈伟因叫停,并因为陈没有把至少一只手放在车把上,因而向他开出一张违反交通条例的罚单。
由于陈伟因不认罪,案件交由伊色加法院受理,陈伟因答辩时强调,虽然他确实双手离开车把,但因为他单车技术了得经验丰富,所以尽管双手不在车把上,仍能充份掌握单车的控制,不会构成任何危险。对此,法庭认为,假如陈伟因当时骑的是没有车把的单轮单车,那他的自辩确实能够成立,不过,他当时使用的是有车把的普通双轮单车,车把是作为控制单车的重要部分,陈伟因的行为便构成一定的问题。
法庭亦指出,根据一般的状况下,单车跟汽车一样都要遵守相关的交通权益及责任,而根据州上诉庭的案例,长时间只使用单手控制单车会增加潜在意外的危险的,所以认为陈伟因的驾驶行为,已对道路安全构成一定的危险,的确违反了交通条例,不过,法院对陈伟因作出一个有条件撤罪 (Conditional Discharge) 的裁决,有关条件就是,他日后骑车时,必须至少要用一只手控制车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