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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房东进入房客屋引发的“血案” [打印本页]

作者: wardon    时间: 2013-5-8 11:27     标题: 房东进入房客屋引发的“血案”

我这个人很懒发帖 回帖 原因只有一个 打中文很慢

这几天看这个关于房东进入房客屋是否合法的帖子很有意思 口水横飞 各有阵营 和今天开始的省选意味差不多了 刚刚去投了票 觉得天气不错 心情也不错

不如来这里也冒泡一下 发表下意见 PS 我就这么一说 您就这么一听 不高兴的您也别往心里去 不值得

其实本来就不是什么大事儿 就像婆媳之间 总要锵锵不是 看您怎么看 怎么处理了

我是3个房子的房东 出租 自主 又出租的好多年了 说房东出租不是为钱 那是假话 但是 维多利亚房子这么贵 房东买个50,60万的学区房 400 500 的 就租了 不就是想以房养房吗 减轻点还贷压力吗 我10年前留学的时候租房450 10年后还是租450 可是房价翻番儿的长 做房东的不容易 房奴做到了加拿大

话说加拿大是法制国家 什么都有规定 没错 房东不像是在中国 是爷 想干嘛就干嘛 在这里 房东是孙子
BC 省的 Housing Act 明文规定 房东给notice才可以进入出租的房间 所以 单单按照法律说话 这位房东做事的方式确有不妥
给房客抓了个把柄 说明房客的法律意识不错 知道保护自己的利益 房东一再强调自己有理 可是 理不是法 上了法庭 吃不了兜着走 真的是这样  我给您说个我的例子 去年我的房子空置 想便宜租了算了 租了个白人 他交了2个月钱 第三个月就没钱了 他倒是诚实 就说没钱了 我给他notice 让他搬走 给是法律规定他可以免费在住一个月 您说这规定不是孙子吗 所以 理行不通 做房东的 咱们要学会保护自己
再说说这房客 就分两种 好房客和坏房客 我很负责的说 大多都是好房客 通情达理 大家从利益的关系很快成了朋友的关系
但是运气不好的 就遇到这种自私的 不符责任的 房客 像您这里遇到的房客 开着暖气 不单是浪费房东的水电 也是不必要的浪费 总之是很不负责 不懂得体谅 不成熟的 人 总之 做人做的不漂亮 也希望你学会试着从别人的角度想想 做人太自私真的很腻歪的
最近这几年 华人租房的越来越多 我们又是最会讨价还价的民族之一 所以一个有趣的现象出现了 房客跟逛街一样的讨价还价 房东们也自己跟自己过不去 为了不空房子 就自己把租金压得越来越低 有时候觉得挺无奈的 所以现在 宁愿空着 也不要租给没把握的不靠谱的房客 尤其是80后 90后的小留学生 一点常识规矩都不懂生活 家里都是宠儿 这里很难生存
去年来了2个女生 住了俩月后找我谈说两件事 说这边夏天晚上小冷 让我8月时候给她们开暖气 二是她们看了有别的同学租的房子比她们的便宜50块 要求我降价 不然就搬走 您说逗吗 也是这个女生 我有一把日本的顶级黑瓷的寿司刀 花了65美金买了不到半年 我说我的厨具你们不用再花钱 用我的就好 小心点就行 她老人家用我这把刀开罐头 一下碎成了几片 我回家了和我说的第一句话是 您用的是什么刀啊 怎么质量这么差啊? 我说这不是有电动的开罐器吗 她说没见过 不会用 我这刀呢 是我没和她们说清楚 责任在我这边 我无语
总之 我这边是站在房东这一边的 但是一点 也包括对房客讲 大学也学会利用法律保护自己的权益 但前提是学会尊重 和 协调 都是缘分 干嘛要闹到这一步呢 您说呢?


PSS 多少年没有打过这么多中文了 好累啊
作者: 350Z    时间: 2013-5-8 12:54

同感,真不知道为什么房租会压得那么低,出租给本地人的话,450是最少的了,还什么都不包括,为什么现在都是400-450还什么都包,,,真是不理解。
新来的90后小朋友们,的确有一部分真的是不懂礼貌和一些基本的生活常识,深夜大声说话玩游戏是最常见的,不管公共区域的卫生。。。
作者: freedom_2008    时间: 2013-5-8 13:18

租价的事情很简单,市场经济按供求平衡。 相对来说买了房子的人多了,很多租客变成了房东,这样出租房源大大多于以前。 如果(外来学生)房客市场需求并没有相应增加,房客们就会有多处房屋可选,开始挑剔,租金也就会有所下降。房东们如果不把自己只限在华人学生租客市场里,选择房客的范围就大多了。

不过二十五六年前这儿的租金一个房间大概是每月200刀左右,也是什么都包(只是那时没有网)。按正常通货膨胀,现在每月425刀左右也是正常价格。

另外如果房东出租房间很多,最好加入这里的房东组织能得到不少帮助和保护,比如他们提供的租房合同范本会在省标的基础上多出一些重要的条文。
作者: MrGrant    时间: 2013-5-8 13:33

标题吓我一跳

中文大多了就好了,推荐GOOGLE输入法
作者: radishj    时间: 2013-5-8 14:29     标题: 回复 4# 的帖子

“大”多了就好了?看来Google输入法也不咋地,这么明显的错误也不能修正。

谁都不容易,大家要互相着想,互相帮忙。毕竟都住在一个屋檐下,跟一家人差不多。道理很简单,你好我好大家好,不懂事的话,打起架来,谁也讨不了好去。
作者: radishj    时间: 2013-5-8 15:18     标题: 回复 1# 的帖子

我查过BC Housing Act, 上面明确说了,不交房钱的话,十日内必须搬出。为什么你说要一个月呢?我知道执行起来会有很多麻烦,但规定是写的很明确的。“A tenant who does not pay the rent or dispute the notice within five days must move out within 10 days of receiving the notice.”

我是个脾气很好的人,也很喜欢跟房客交朋友。房客一般都跟我关系很好,好不容易拉来的房客,谁不想称兄道弟的好好过日子啊。可总有个把各色的人,只听的懂生硬的话。我劝这种人好好去读读这个Tenancy Act,太多理由可以叫你一个月内搬走。24小时开窗还大开暖气,在我看来就是有安全隐患!To me, it is definitly a "necessary to protect property". 你有时间的话,我刚巧也有! 打官司我奉陪到底!
作者: wardon    时间: 2013-5-8 16:12     标题: 回复 6# 的帖子

您查过,没错,难就难在这个执行上面。 我在讲我的这个例子上,不单单是查过,还打了官司,花了几个月,一分钱也没要回来。
when a tentant rejected to pay the rent for the month. i followed BC tenancy act to give him a 10 day notice. According to the residency act, he has to move out within 10 days if he doesn't pay rent. However, leagally I cannot kick him out until sheriff/police come to get him out, which the process might take about up to 2 months to get the sheriff. 因为BC HOUSING 不是 警察 更不是 enforcement 的团队, 他们只有立法能力而不会去你家把你的房客赶走,他们不能执法。 和警察要等到房客收到notice后 再有2个月 他可以还不负房租再住2个月 才可能出警驱逐房客 在这2个月里面没有任何人可以赶他出去。 我如果kick him out 我反而犯法 他反过来告我。我说的够清楚了吧?

而且同样的这个人 交一个月钱 再白住2个月 以前已经做过同样的事情 BC housing 有同样的记录 但是他们爱莫能助。 您要是单单看书面的说法,到时候真的是“吃不了 兜着走” 和我一个下场。
作者: wardon    时间: 2013-5-8 16:17     标题: 回复 6# 的帖子

您要是还有质疑的话 不如去BC HOUSING走一趟 或者打个电话问问吧
不知道我“这种人”是否给您提供了一些新的知识来保护房东的利益呢?

PS 不用谢
作者: freedom_2008    时间: 2013-5-8 19:01

引用:
原帖由 wardon 于 2013-5-8 16:12 发表
。。而且同样的这个人 交一个月钱 再白住2个月 以前已经做过同样的事情 BC housing 有同样的记录 但是他们爱莫能助。...
如果你参加了BC ROMS (BC房主房东组织)的话,象这种情况他们完全可以在帮你审查租房申请人记录时查到,你不租给这种人就是了。

租房的工作有一大半儿是在选房客上。要面见申请人谈话看相(可不是迷信的看相呵);还要申请人填写有法律效力的申请表,根据申请表查信用记录;查BC坏房客记录名单;向申请人的工作单位和以前房东了解情况;谷歌一下申请人的名字和联系人的名字看看有什么不太正面的评语和事情;申请人有social network账户的话可以去看看简历情况。 做了这些工作都满意以后再收的房客麻烦事儿会很少,只是要做家俱水电房屋正常维修而已。
作者: radishj    时间: 2013-5-8 19:53     标题: 回复 8# 的帖子

Hi Wardon, 我们都是做房东的,看你的帖子我觉得我们属于一种人。我很理解您遇到的麻烦和问题。我完全没有冒犯你的意思,我的话是说给那个小孩子听的。那两个孩子真的把我气到了。噢,问题是提给您的,只是随便问问而已。

我很有兴趣加入freedom_2008提到的房东组织,谢谢您提供的信息。我会仔细查一查,有问题回头再请教。
作者: radishj    时间: 2013-5-8 20:12

我们租老外从来都是非常小心的。因为以前听过很多像Wardon遇到的情况。如果是老外租,Credit 和 Reference check一定要做认真仔细了,绝对不能马虎。稍微有些心里打鼓,绝对say no。我有时间跟正常人玩,那种靠欺骗人吃饭的东西们我们还真陪不起。
作者: freedom_2008    时间: 2013-5-8 20:44

ROMS也会教房东们各种政府租房法律规定和怎样做好房东,并有应急电话随时解答会员疑难问题,周六都可以打去问。 另外参加房主房东协会组织的年费(150刀左右)是可以在房租收入上税时抵税的。
作者: liulang    时间: 2013-5-25 13:18

引用:
原帖由 radishj 于 2013-5-8 20:12 发表
我们租老外从来都是非常小心的。因为以前听过很多像Wardon遇到的情况。如果是老外租,Credit 和 Reference check一定要做认真仔细了,绝对不能马虎。稍微有些心里打鼓,绝对say no。我有时间跟正常人玩,那种靠欺骗人 ...
加拿大无论哪个省都是比较保护租客的,所以在挑选房客上要特别谨慎。特别是那些个白人租客,他住进来以后没钱交租,就真是麻烦了。你跟他理论闹翻了,被他破坏了房子的整修费用,可能都还不够收回来的租钱。虽然有些同胞租房上有些劣根性,但至少会按时交租,不会给你搞大麻烦的,但是,你要学会如何挑选可靠安全并省心的好房客,不能只靠运气。
作者: jiajia    时间: 2013-6-2 21:17     标题: sounds so good

引用:
原帖由 吸血小朋友 于 2013-5-25 17:59 发表
求加入房东组织。我觉得作为房东,不要去占房客的便宜也不要去影响到房客的正当权益是对的。但是作为房客,不求有多体谅房东,但是不应该浪费不应该乱用甚至用坏房东的东西,不能一味只说自己有什么权利,也要承担相 ...

作者: jiajia    时间: 2013-6-2 22:15     标题: So

引用:
原帖由 吸血小朋友 于 2013-6-2 21:43 发表 不好意思,有意见麻烦你直接提,不要在那里讲些什么莫名其妙的话。我承认我不是一个很好的房东,但是我至少不会像你那样。你讲话首先就不尊重别人,自然也没办法让别人尊重你。
很好,你不是也为了几个小钱吗?别作样假装好人,我说话直接了当,这可是事实。没有不尊重,年轻人出来就要有一个好的心态,别以为这个世界欠你,要多留心别人是如何用心良苦。
作者: jiajia    时间: 2013-6-3 12:42     标题: 回复 18# 的帖子

谢谢提醒!原来我不是他们的父母。不能说的。
作者: jiajia    时间: 2013-6-8 21:15     标题: 现在的孩子就缺一能骂他们的人

引用:
原帖由 吸血小朋友 于 2013-6-5 22:30 发表
……你随便怎么认为吧,有意见可以说但是不要骂人,这就是我的意思

作者: longhornsiva    时间: 2013-7-5 06:05     标题: RE: "It's illegal

"It's illegal," said Josh Paterson, executive director of the B.C. Civil Liberties Association.

"As far as we're concerned, based on the information we know, it was illegal for the landlord to let anyone in or go in themselves."

Paterson says provincial tenancy laws only allow landlords to enter suites with the permission of the tenant or in an emergency.

Provincial privacy laws also forbid anyone to enter a private dwelling without permission, he sai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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