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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中国入世以来首次贸易争端败诉 [打印本页]

作者: youngone    时间: 2008-7-19 15:47     标题: 中国入世以来首次贸易争端败诉

WTO裁决中国汽车零部件进口管理措施违反规则


18日,关于中国与美国、欧盟和加拿大三方汽车零部件争端,世界贸易组织争端解决机构专家组公布裁决报告,认为中国的汽车零部件进口管理措施违反贸易规则。


这是中国2001年加入世贸组织以来,首次在贸易争端中败诉。按照世贸组织争端解决程序,中国有权就专家组的裁决结果提出上诉。上诉将由世贸组织的上诉机构来处理。


进口60%零部件
要按整车征税


当天公布的裁决报告与今年2月向当事方散发的中期报告(初步调查结果)内容一致,基本上支持美、欧、加的观点,认为中国对超过整车60%以上的进口零部件,按整车征税的做法对进口汽车零部件构成歧视,因此违反相关贸易规则。


就中国此项关税政策,美、欧、加指称,该政策使进口零部件在中国汽车制造商眼中失去竞争力,外国汽车零部件生产企业被迫将生产地转移至中国,导致欧美相关行业工人失业。


防止偷逃关税
打击非法拼装


中国商务部表示,中国的汽车零部件进口管理规定,是为了防止不法分子利用外国新车化整为零,避开关税大规模进入中国市场,也是打击非法拼装、保护消费者利益的措施。中国的做法没有歧视外国生产商,更没有排斥意味。
外商带来转机


本土影响不大


面对裁决,中外汽车零部件供应商反应不一:一些因生产转至中国而陷入窘境的外国汽车零部件商认为将带来转机;而中国汽车零部件商则表示,裁决产生的影响不会太大。


局限高端车型
奔驰宝马利好


由于大多数的合资汽车公司的国产化率早就超过40%,这份裁决仅仅对国产的豪华车型产生影响,是利好消息。
从目前来看,影响的范围仅仅局限于类似奔驰和宝马汽车这些高端豪华车型。


即便输了官司
回旋余地也大


虽然按照世贸组织争端解决程序,中国有权就裁决结果提出上诉。但中国社科院世界经济与政治研究所国际贸易研究室主任宋泓认为,改变判决结果的机会微乎其微,“迄今还没有哪个争端解决小组作出过与初步裁决不一致的最终决定。”
“但即便输了官司,中国的回旋余地也很大。”国际法专家、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副教授韩立余表示,在最终裁决公布后,案件将进入执行阶段,世贸组织会给予中国9至15个月的政策修改时间;若中国拒不执行,中国将与胜诉方进行补偿措施的谈判,但一般情况下,此类谈判都不会取得成果;那么,中国将被胜诉方继续起诉,世贸组织将展开新一轮案件调查。 综合新华社、国际先驱导报、第一财经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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