便民改革 移民部变更申请枫叶卡相关条例
2008-6-17
在受到太多抱怨之后,加拿大移民部终于对枫叶卡管理进行了最便民的改革。
据《星岛日报》报道,联邦公民及移民部长范茵丽(Diane Finley)周一宣布,持枫叶卡人士申请换卡时,不必交还在有效期內的旧卡,待收到领取新卡通知时,才须要持旧的枫叶卡领取新卡。
此外,申请及换领枫叶卡时不再需要担保人签名或找律师进行宣誓,大幅简化申请程序。
范茵丽说:「这些改变证明我们持续為新移民提供更方便的服务,也理解人们在等待换发新卡时,希望继续持有效枫叶卡旅行。我们同时瞭解有些持卡人士在寻找担保人签名时,的確存在困难。」
听到投诉进行改善
范茵丽周一接受多伦多A1中文电台时事节目《六点出击》访问时表示,移民部持续检討所有程序,从中发现这两个问题,因而作出改善。
她又说,当局较早前未发现有申请人出外旅游不便的问题,现在听到投诉就即刻坐言起行。
对於有移民律师质疑,新措施会否带来更大的不便,范茵丽隨即否认有关改动会延长申请程序。她指出,有部分新移民难以找到认识他们两年而又符合资格的担保人,因而作出有关改动。
范茵丽透露,移民部有方法去確定枫叶卡申请人在本国居住,但基於保安理由,不会透露详情。
她补充说,申请枫叶卡的程序大概需要11个星期,鼓励需要新卡的人士,在3个月前申换枫叶卡。
旧卡过期换卡时必须先交回
根据旧有规定,枫叶卡持卡人在申请换卡时,需同时缴回旧卡,令他们出国后再返加拿大时,需要另外申请旅行文件(Travel Document)才能入境,对这些永久居民非常不便。不过,移民部强调,枫叶卡如果已经过期,申请时旧卡还是必须缴回。
另一方面,已往不管是首次申请枫叶卡,或是换领枫叶卡,都必须要有担保人,如果无担保人的申请者,必须在律师或公证人面前进行宣誓,確定自己提供的资料属实。但在新规定实施后,不仅不需要担保人,律师宣誓的部分也不需要。
移民部表示,修改规定是因為移民部预期每年换卡人潮,耗费大量人力物力。而申请表上要求担保人的部分,经移民部检討,可经由查核申请人护照、驾照、就业、求学等资讯,在不危及国家安全下,加快移民部的处理程序。
枫叶卡是在2002年开始实施,不少已领枫叶卡的人士,均已经到了5年换卡的期限。
移民部统计,在2007年至2011年,约有60万人需要换卡,等於每年有12万人需要重新换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