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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加拿大移民官执行时间要求越来越严 差一天都不行 [打印本页]

作者: Ailan    时间: 2008-5-4 05:05     标题: 加拿大移民官执行时间要求越来越严 差一天都不行

据明报消息,避免每5年便需要换领枫叶卡,而且要符合「5年须住满2年」才能继续持有枫叶卡的规定,不少永久居民即使居住时间略有不足,仍尝试申请入籍。不过,有律师称,有愈来愈多居住时间不足被拒入籍的个案,显示移民部入籍法官对於入籍条件要求「4年须住满3年」,愈来愈严格执行。

移民律师李广田指出,过去申请入籍时,如果所缺居住时间不太多,通常亦会被接受,但去年黎巴嫩撤侨事件,引起全国对是否赞成双重国籍的爭议,似乎已影响到入籍法官对申请入籍人士居住时间的要求。愈来愈多个案显示,居住时间只欠2个月或数十天便「达標」者,在申请入籍时遭拒绝。他说,上月便有个案是只差67天而被拒,申请者是回中国待產的移民,事主向联邦法院提出司法覆核,仍然被拒。

处理该个案的法官甚至认為,该名申请者在提出申请后,即急覑卖屋及返回中国,显示她不准备在加拿大长居,並无心入籍。

移民律师王仁鐸亦称,约在2年前,申请入籍人士若所欠居住时间在3个月之內,大多数会被接受,不至於被刁难,但现在他甚至看到只差几天的移民,申请仍被拒绝。入籍法官愈来愈无法理解為何有移民等不到累积至4年內住3年,即急覑申请入籍。

王仁鐸说,已提入籍申请的人士,本来有自由可做任何事,包括返回原居地,尤其是目前申请父母团聚个案积压严重,很多中国来的移民為了尽早在加拿大住满3年,好申请入籍,已经3年未回中国探望家里的长辈,於是在提出入籍申请后即离开,这也是人之常情。在过去甚少有入籍法官在乎这一点,但现在入籍法官对居住时间要求严格,申请人动輒因此而被「挑剔」。

新近房地產市场炽热,也有一些等待卖屋获利的移民,好不容易等到可申请入籍,送出申请后即赶覑放盘求售,这是否会影响其仍在审批的入籍申请?

王仁鐸说,以前不会,但现在最好的建议则是,住满日子后再申请,不要因為只差几天,或是几十天,而导致被入籍法官拒绝,反而影响到真正入籍时间。
作者: lloydli    时间: 2008-5-4 12:10

老爱说加拿大人傻,但一两个月都等不及的申请,傻子也会觉得有问题呀。 上个星期去领居民卡,也是被盘问了很久,回去多长时间?怎么没申请公民?加拿大人也知道太多人来拿个身份就不想再呆下去了。可以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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