急!!!请教各位前辈关于申请夫妻团聚的问题
请教各位前辈,我现在正在申请夫妻团聚,但有2个地方不是很明白,恳请大家都建议:
1.如果我们双方都在加国,我太太是加拿大人,我是留学生身份,那我们是必须提交境内申请,还是可以寄到北京或香港呢?看移民局的网站,这两种方式相差的时间很远,Outside Canada需要8.5个月,Inside Canada则需要18个月;
2.关于Co-signer:因为我太太属于低收入,这个我们在移民局的网站上看不到关于Sponsor的经济条件的要求,所以这种条件下是不是需要Co-signer,这个签字的人可以是在中国我的父母提供资金担保吗?还是必须要我太太的加拿大父母进行担保呢?
谢谢大家,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