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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 发表于 2009-11-16 18:46 只看该作者
跟大家聊聊一些不是很多人知道的银行服务
银行除了产品外,最主要还有服务,但是我相信很多朋友到银行,都是匆匆地来,匆匆地走,对how their bank can really help them不是十分清楚。Again,我还是拿BMO作例子,毕竟我最熟悉,跟大家聊聊所谓的“银行服务”到底还包括哪些是最常用,但是可能你又从来没听说的。
1。Verbal and fax agreement 口头和传真授权协议
用这个用得最多的,是当地的一些上了年纪的老人和工作忙人,还有我的留学生客户们。这类人群,要他们在银行正常开门时间来办事儿,的确是有点困难。老人不方便开车,再碰上下雪等恶劣天气,更加困难。学生平时都要上课,到银行有时候还要转车,也不方便。所以银行希望能为这类客人提供最大的方便。这份授权协议的作用是,帐户持有人可以通过电话或传真的形式给自己的account manager授权操作他们的帐户。为了有一定的保护性,协议会有所规定,银行不能做第三方转帐,也就是从授权人的帐户转帐到第三人的帐户,也不能现金取现。银行能做的,是帮授权人付在银行记录上有的帐单,开设新帐户,自己帐户间的转帐,investment的购买和取现等。
像一些客户有一些RRSP,或一般的定存,TFSA,每次的购买和renewal都要到银行做,很麻烦,这个授权书自然令事情方便了很多。客户一般都是直接打给自己熟悉的account manager,银行也会有严格的规定和audit的程序,在安全性上有一定的保证,毕竟这钱出不去 ,只能在你自己的这几个账户里转来转去。这个授权书省去了客户要处理一般繁琐的银行业务的麻烦。
2。银行的Power of Attorney
一般华裔客户对这个授权书都不是很熟系。但是实际上是非常有用的文件。到银行签的话,是免费的,但是也仅限于该银行;到律师那里也可以签,当然要给钱啦,但是就适用于所有的银行机构,一份通用。
这个授权书有什么用呢?帐户持有人可以授权任何到法定年龄,神志正常的人,包括夫妻,父母,子女,甚至朋友等,代替自己到银行处理自己的银行事务,in good faith。比如丈夫可能有些账户是和妻子联名的,有些却是自己名下的,比如RRSP,TFSA等,签了这份POA,妻子就可以到银行里帮丈夫购买或取现这些账户里的钱,但是如果没有这份东西,丈夫因为疾病或其他原因而无法来银行签字的话,谁都动不了这些账户里的钱。同样,所谓的in good faith,妻子只能是帮丈夫做符合丈夫利益的transaction,不能说把钱就这么取现了拿走。
一些华人客户帮自己的父母在银行里开了账户,办了定存等等,但是老人家不会说英语,也不可能来银行办业务,但是小辈的也因为各种原因不想和父母开联名账户,在这种情况下,父母就可以跟子女到银行签一份POA,这样,子女就可以自己进来帮父母办业务了。
为什么说这份东西重要。因为他给了授权人和他的家人最大的灵活度。加拿大的银行给国内的银行不一样,不是说你拿着你配偶银行卡,知道她/他的密码,就可以到银行说取钱就取钱的。这里管得很严。万一说丈夫进了医院或不在加拿大,你又等着从他的个人帐户---特别还是从他的定存里拿钱去办事儿,这是绝对办不到的。
需要注意的是POA是在授权人健在的时候才有效的,一但授权人死亡,POA会随之失效,取而代之的是Will---遗嘱。
3。电子支票记录
当你写了一张支票给A君,若干天以后,A君耍赖说,他支票丢了,但是你的钱却明明已经在帐户上给扣掉了,你自然要到银行要个证明。BMO可以为客人提供免费的支票电子复印件,如果你需要copy的话。这个应该是每家银行都有,但是我知道TD是要收3块的。
先想到这么多,后面再补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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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ina Feng 冯莉娜
Financial Services Manager
Bank of Montreal
3481 Cook Street
Tel:(250)405-23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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