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邦財政部長費拉逖18日表示,將擬議修訂目前免稅儲蓄帳戶(TFSA)規定,讓帳戶內總額未超過5000元上限的民眾,不致因為先後提存而被認定超額受罰。聯邦先前立法推出免稅儲蓄帳戶,鼓勵國民投資儲蓄,由2009年起凡年滿18歲加國居民,只要開設此類帳戶,每年都可最高存入5000元,利息免稅。
根據聯邦TFSA網頁的說明,民眾隨時可由這一帳戶中提領存款,移為他用,未來(in futuer years)有能力再放回同額存款時,並不影響該一年度的最高存款額度。
不過,在聯邦現行制度下,當年度的提領要等到隔年才會結算。許多民眾不清楚這一規定,在同一年度內先提款、再存回後,總存款額很容易就超過5000元上限,因此接到罰單。
溫哥華市民杜爾就是一例,他去年先一次存入5000元,後來從中提領4500元,但未久全數補存回去,帳戶內總額仍維持在5000元。
但數月後,杜爾收到一張聯邦寄來的315元罰單,因為按照聯邦現行的結算方式,他去年總共在TFSA帳戶內存入9500元,已經構成「超額」事實。
杜爾批評,聯邦並未就這項規定做好宣導,才會導致他遭遇這一問題。事實上,杜爾的情況並非罕例,全國共有7萬人因為同樣被認定TFSA帳戶「超額」而收到罰單。
費拉逖18日在溫哥華接受媒體訪問時表示,政府將修正這一問題,以免民眾因為行政技術上的困難而受罰。
費拉逖強調,只要民眾每年在TFSA帳戶內存款淨額不超過5000元,政府就無意開罰。
他說:「當然政府會要看存款人的實際提存情況來判定,但在這類案例中,應該只是政府行政作業上的問題,並不是存款人刻意要逃稅。」
民眾若因類似情況接到罰單,可到聯邦國稅署網站下載申訴表格:
http://www.cra-arc.gc.ca/E/pbg/tf/rc4288/README.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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