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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居民房租税是麻烦点儿, 按规定一定要由管房的公司/个人或房客(如果没有管理人的话)扣下租金的25%直接交给加拿大税务局。 卖房子的时候也是,成交后要中介和律师扣下成交价的25%直接交给税务局。
另外你大概已经知道,你和你的管房人也可以和加拿大税务局申请不按租金数,按房租实际收入(租金-开支)交25%的税(也一定要由管理人每月十五号之前直接交上个月的)。 但这种方式需要税务局批准(要每年申请一次),你每年还要向税务局报一次税表。
还是第一次听说管房的人要房主自己收房租呢,是不大靠谱。不过非PR的报税条文手续对一般个人管房的太复杂了,而且税务局会知道/问道管理人的管理费收入(要上税),所以最好找个公司管吧。
如果公司管房合同里说修理费在几百刀以下的不用事前通知房主批准,那房主就要小心点儿了。我们当时就是信任了管理公司,同意了这条,才会有那些不明不白的小开销。过后我们明白了以后,还发现这种现象并不是个别的。
想想看,对任何管理公司来说,10%的管理费,对几十或上百个房子的大客户才有赚头,对一个两个房子的小客户,如果没有这些另外的“修理费用”收入,根本不值 (他们就是这么和我们直说的:你们一个房子管理费每月还不到200刀,我们不在乎,可做可不做)。 另外对非居民还要帮你交税,不多收费公司怎么赚钱呢, 是吧?